新房收房手续流程,新房收房时的注意要点
新房收房手续流程有哪些?大家在收房的时候有注意吗?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收房时的注意要点,相信可以帮助大家。
一、新房收房手续流程
1、通知
▲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 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
▲ 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 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 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
▲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新房收房时的注意要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4、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5、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律师说,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了,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了,也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有不清楚的大家还可以继续关注小编哦,小编后续还会不断更新。
本网站所提供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信息来源于网络)。发布内容信息是出于传递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编辑,我们会予以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